老王这辈子,本来就是,那种狗不理猫不爱的家伙。
可他的心里,却装过一个女人,她就是那位,与老王有个三次“邂逅”的小雪。
三十多年前,在这个山村小镇,小王(如今的老王)与小雪都不是本地人。小王是因为冲撞了领导,被发配到此的一名工商小职员。小雪却是有来头的,家虽是在省城附近的农村,可她的大舅却是我们县上的一位大领导。读书不多的小雪,来到这山村小镇,完全是为了顶上体制内上班的名额,可以肯定的是,她在这不会呆的太久。
既然是来自省城边上,比起我们这山村小镇的人来,小雪自然要算见多识广,她的穿着打扮更要入流,更何况小雪本来就是一美人胚子,她那白里透红的皮肤,雪白整齐的牙,配上她中长的秀枝头,惹得镇上的小伙子,个个像头饿狼。
可是,同样是外地来的小王却是个例外,除了每天在自己的单位,垂头丧气地上着班,没人见过他到小雪上班的地方遛跶。
也许正是缘于此,竟然让小王,似乎是走了桃花运。
一天,镇上的人看到,小雪带着几姑娘来找小王,说是有事,却什么也没说,最后竟掰起了腕子。那天,小雪一把抓起小王的手“你这读书人,咱俩比试比试”。
小王立马羞红了脸,这可是人生中他第一次与女孩拉手。那夭,小王很晚都没有洗手脸,也没有上床睡觉。这是二人的第一次不期而遇。
此后,镇子虽然很小,小王并未去找过小雪,要不是那个夏天,在镇西头那个河滩边的再一次偶遇,二人从此就是陌生人。
那天,在镇西头河里洗澡的年轻人很多,男的穿了短裤衩、裸着上身。女孩穿的却要谨慎许多。小王老远就看到了穿着红色泳衣的小雪,只见小雪凹凸有致,朝自己走过来,小王心跳加快了。
“来!咱们一块”,小雪拉起小王的手就往河心走去。我坚信,此刻,周围所有的男人,都想生吃了小王。
一晃三年过去了,一心想早早离开小镇的小王终未如愿。
那是一个傍晚时份,呆在屋里发呆的小王,突然听到敲门声响起,“谁?”,小王不由自主地问。
“是我!”,是小雪的声音。
小雪穿着一件天蓝色的长裙,走了进来。
“我要走了!”,小雪说。
…………
那天,二人说了许多,小雪也走得很晚,但二人最亲密的举动,竟是小雪伸出手掌,让小王看手相,那一天,不知那来的胆气,反正小王抓住小雪的手,好久好久都没有松开。
小雪走后,不到两年,她给小王寄来一封信,里面装了一张照片,是一个肥嘟嘟的小子,小雪说:是她的儿子。